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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军师,未必是狗男女,你自己说的,不能假定别人的性别。”
杨云娇忍住笑意,在一旁提醒道。
如今,堡内事务减轻了很多。
刘武又是个能干的,分担了她的许多工作。
她也乐得其成,每日优哉游哉。
在李郁的眼前晃荡,希望达到不可告人之目的。
只可惜,老爷除了热衷绘画。
会想到她,当作什么劳什子教具。
一站就是一两个时辰,保持静止,非常累。
……小小书童,身怀绝技。
短短数日,竟就成了范大少的座上宾。
出入同车,歇息同榻。
这在古人眼里,并不算有损名誉。
书童,丫鬟,都算不得人,属于文具一类。
吾辈收藏文具,犯法吗?传出去,反而是一桩美事。
范城默非常的谨慎,他是个兔子,却不轻易给人留下口实。
将来,他是要继承族长之位的。
清誉,名节,非常重要,远比银子重要。
这类清秀小书童,恰好符合他的口味。
就连书房,都可以随便进出了。
要知道,古人的书房是禁地。
正妻都未必有资格进入,仆役更是不许靠近。
李郁拿到了他想要的东西。
一叠宣纸,有的是范城默的诗画,署名盖章了。
有的是白纸,角落里盖着范城默的私章。
还有一张最为难得,是范城默画的小书童戏水鸟。
嘶,眼睛被辣了。
李郁为了大计,只能强忍撕画的冲动。
开始琢磨,如何续作。
杀人,未必要用刀。
笔,或许效率更高。
范兄,跪好,背黑锅。
做假,就得做到细致。
画笔,要一样的。
墨,也要一样。
颜料,也得多次调色,直到没有色差。
……李郁把自己关在屋内,挑出了两张他觉得可以作伪的。
一个时辰后,他满头大汗,扶着墙走出屋子,呕。
啊,外面的空气可真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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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成丫鬟不可怕,可怕的是她刚穿来,就要跟着便宜相公去逃难,朱珠心里慌得一批。为了活下去,不被抛弃,她紧抱便宜相公大腿,最后甚至还用上了美人计。他们相互扶持一路走过惊险难熬的逃难路,刚安定下来,就有人来和她抢男人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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